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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沱江下游(凤凰古城)夜景亮化工程设计
     凤凰古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称镇竿,位于湖南湘西州的西南边。总面积1700 多平方公里,人口37 万人,是一个以苗族、土家族为主的民族聚集县。凤凰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地,秦属黔中郡,唐设渭阳县,元、明设五寨长官司,清设厅、镇、道、府,成为湘西军事政治中心。这里与吉首的德夯苗寨,永顺的猛洞河,贵州的梵净山相毗邻,是怀化、吉首、贵州铜仁三地之间的必经之路。209 国道和湘黔省道从县境穿过,铜仁大兴机场距县城仅27 公里,交通实为便利。
      凤凰风景秀丽,历史悠久,名胜古迹甚多。城内的古代城楼、明清古院风采依然,古老朴实的沱江静静地流淌,城外有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艺术宫殿奇梁洞,建于唐代的黄丝桥古城,举世瞩目的南方长城等。这里不仅风景优美,且人杰地灵,名贤辈出,有:为了维护民族尊严怒斩外国不法传教士,一品钦差大臣贵州提督田兴恕;定海浴血抗英,万古流芳的民族英雄郑国鸿;民国第一任民选内阁总理“湖南神童”熊希龄;文学巨匠沈从文;国画大师黄永玉。
二、设计原理
1.依据凤凰古城保护规划塑造两岸的夜景形象,从照明层面深化落实景观生态建设的理念,构建健康优美、富有文化理念的光环境。
2.结合项目中的建筑、桥体、堤岸等景观元素,并充分考虑经济现状,景观照明设计可适度超前。
3.以人为本的原则。景观照明的根本对象是人,而不是建、构筑物。照明的设计以人为本的意义就在于既追求人本空间中的舒适,也要追求凤凰古城空间中整体的文化品位。
4.注重设计的整体性、统一性与协调性。从城区大景观的角度出发,使设计“和谐中而不失个性”。
5.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绿色照明)、减少污染的环境夜景发展模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