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科学研究会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民居”的方针政策,做好我市新农村的风貌特色塑造及其利用开发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城科会成立了《成都新农村环境文化特色塑造与开发利用研究》课题组,组织历史文化、城乡规划建设、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本文为专题研究之成果。
成都市域农村风貌特征的历史回顾
成都城乡浑然一体发展的历史长达4500年以上。45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成都平原已出现人类定居的中心聚落和以耕种稻谷类为主的农耕文明。以秦国张仪筑成都、郫县和临邛三城为标志,开始了成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历史,同时保留了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交融、乡村地域与城市地域交叉、乡村村民与城市市民以“耕读传家”、“务农业儒”的方式互换角色的特色。这个城乡浑然一体发展的特色,已成为成都历史的传统优势,扎根于现代城乡社会生活中,形成今日成都特殊的文化性格。这正是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也是成都新农村建设风貌塑造的最大特色所在。 成都市域农村的生态特色与文态特色
生态特色
成都市域内乡村生态环境的历史发展,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生态文明遗产。
其主要特色是:
■都江堰及成都平原的扇形水系,是成都乡村生产和生活发展的“摇篮”。水围绿绕,良好生态环境中的自在生活,为成都乡村最大的特色。
■川西平原的林盘文化,是成都新农村的生态环境凭借发展的历史优势和现实资源。 ■城乡浑然一体的历史发展,形成成都人上善若水,崇尚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念。
文态特色
成都市域乡村发展历史悠久,文脉悠悠,形成自己独有的特色。
■平原古镇名村是成都乡村文态发展的结晶。
■成都从古至今就被视为九天之上神秘的“天人合一”的最佳环境,既是仙乡人居和旅游胜地,又是神秘的蜀文化的故乡。
■从古到今,成都乡村生活还是孕育文学家、艺术家,启迪艺术创新思维的绝佳环境。
特色塑造与开发利用的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成都建设的要求,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保护农村传统特色社区二者齐抓并举方式推进农村集中居住为主导,科学合理地规划新农村环境特色布局,保护和发展传统川西平原林盘民居风貌,并以现代化方式加以改革,使之体现于新型社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村居民为本,以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支持新农村环境风貌建设。实施一腹心(平原腹心地带)风貌特色重塑建设和两厢(龙门山系、龙泉山系两厢)风貌保护加开发建设的战略。
对于农村非物质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化遗产,实施加大“建”的力度,增强“教”的效果,探索“送”的机制,提高“创”的水平的战略,用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思路,开拓农村文化风貌建设的广阔空间。成都新农村特色的分类塑造
基本原则
要以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为主,有利于现代化基础设施进户、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坚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因势利导,坚持保护农居林盘生态环境的完整形态,保护传统民居建筑的特色原真性建设和发展新林盘特征的新的乡村民居。基本分类和
基本内容
以户为单位的特色塑造。要突出农户个体自身的特色。引导他们就地取材,形成当地的产业特色,如竹编、草编及手工艺品等。其居住环境,不适宜于集中居住的,要统一规划,形成美观合理的布局。
以院落为单位的风貌特色塑造。中型林盘(居住农户10户以上)的环境及建筑,要因地制宜,发展本地林盘和资源的特色。院落建筑要有川西民居风貌。
以村为单位的风貌特色塑造。行政村范围内或“三集中”居住范围内的村,它们多为大型林盘(居住农户50户以上),要以大型林盘为特色,建设有个性特色的生态环境,乔、灌、藤、花、草布局要从生态文明的高度,研究本地特色文化与本地生态环境如何结合,显出独有的风貌来。
以新型社区为单位的特色塑造。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三集中”后较大区域的农村新居,要以大林盘文化神韵为建设之魂,体现以农为本,以人为本,以绿为美,以本地文化为魂的环境建设思路。
以山系、丘(陵)系、水系为单位的特色塑造。龙门山系和龙泉山系,建议制订“成都新农村开发两厢,塑造和建设两厢特色风貌”的总体规划。对两厢开发要在保护山系原生态,特别是林居原生态的前提下,突出利用开发其特色(如龙门山系的中山杜鹃林特色)。丘陵区域的林盘和散居而不便集中的农户,要考虑居住环境的生态化,卫生化,适当建设以干栏、吊脚楼等蜀文化为特征的林盘。滨水区域要发展滨水林盘,形成水系景观带。如清水河景观带、文井江景观带、江安河景观带、柏条河景观带,要在保护水系原生态及其完整性基础上加以旅游开发利用,不能再开建小水电站。
关于新农村风貌特色塑造重点对策项目的建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成都市新农村风貌特色规划和导则。一是以乡为单位制订新农村风貌特色塑造的总规。二是制订五个导则:建筑风貌导则;乡村公共环境艺术导则;水环境与基础设施发展导则;乡镇园林与林盘文化建设导则;民间文化、民俗文化导则。
二、进一步完善和确定市域林盘保护和发展规划。目前“成都市林盘文化保护和发展规划”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已经制订。该规划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专家学者一致肯定,是具有前瞻性战略眼光的规划。建议进一步完善后,由市政府制定行政规章,或由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加以实施,使之具有法定性和严肃性。
三、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民居的特色。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科研单位、学会、协会,分区域、分类别对区域环境和建筑特色的文化内涵和载体展开调研,研究成都究竟可采取多少种“三集中”乡村特色风貌发展模式,作为范例,在全市推广。
四、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对全市水利规划,重新加以审定。一是根据“活水成都”理念,对全域都江堰水系制订整治规划,解决上风上水的水源区污染问题。二是各区(市)县也应制订活水建设规划,发挥区(市)县整治水域的积极性。三是每个村镇都应鼓励制订清洁水源、开辟活水来源的规划,发挥当地的积极性。
五、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既需要保护,又需要延伸和科学整治。延伸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建议把锦江(府河、南河)及其上游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延伸项目加以打造,还锦江清流,还母亲河清水,恢宏生态河堤面貌。在流经地域内的河流如柏条河、杨柳河、走马河、毗河等都要有专项整治规划。打造世界文化遗产的延伸项目,既有利于改善和发展成都城乡生态,又利于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推动旅游发展,通过整治,再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的延伸项目。
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整治,还历史上得天独厚的生态和气候环境。农村环保不能走城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生产的老路,要鼓励各区(市)县勇闯新路,充分利用农村对“三废”的消纳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生态产业链。大力推广沼气运用,制订沼气发展规划。同时,把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村容整治和农村文化特色塑造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以清洁卫生为基础,又有文化特色风貌的新农村。
七、农村新型社区建筑色调和风貌,既要传承川西传统朴素、飘逸特色,又要有新的开拓和发展。对农村现有建筑,特别是将要“三集中”的农村建筑展开调查研究,对有价值的传统农村建筑采取就地保护或异地拆迁,保护和传承特色乡村建筑。
八、保护和发展传统农村民间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建议开展社会主义新风新俗活动。当前,急需开展新农村孝道民俗活动、新文化生活方式的活动。
九、加强新农村特色风貌的理论研究。建议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就“新农村特色风貌塑造”专题,组织召开国际性的“乡村风貌重构与建设”的研讨会议,既有利于提高成都知名度,又有利于成都新农村形象的提升,争取在成都试验区建设上成为典范。